星曜本义与天性:火精君象与昼生得用
太阳居七政之首,《果老星宗》一系以日为火精、君父之象、人之左目,其象为君、为父、为昼。
昼夜之辨,是太阳第一位的定性条件。《星命溯源》谓日主昼:"晝日明而月晦夜日晦而月明",昼生从日,日之为福大抵昼生者得其正用;夜生日居,其光不显,喜忌别有所论。贵贱之分,古法以太阳当空为诸凶退伏之象,《星学大成》十二宫安命论午宫条云"太陽當空羣㓙自伏";反之,日晦、日伏、日被四余所掩,贵人贱人之分由此而判。又,太阳行天出于卯而成于午,古法有"陽出於卯故卯上立命隨父所在"之说——卯为日出之方、明堂之位,安命之法与太阳所在相系,日与卯、与命宫起例一体相连。
安星落宫与庙旺:四正帝座与奎娄正庙
三辰通载记太阳宫分喜忌:"其星廟戌樂巳好辰喜寅旺午",怒在酉;午为日本宫,取用独以星日马正度为正——"惟星日馬為正度以日為主",虚、昴、房三宿虽亦带日名,古法不以之取日。四正之位与日相系:"日之與月,其次舍在天相近,故在子午卯酉四正。子為端門,午為帝座,卯為明堂";日月夹身命、夹官禄皆主贵显。
庙旺诸表相合:太阳躔奎八至十三度正庙、娄八至十三度正旺、胃一至七度次旺,躔虚、房、星、昴四宿为升殿,《星命溯源》可互证其一:"日躔婁八至十三為正旺"。日坐房、虚、星、昴四星谓之朝元,身命值之大贵;殿垣歌以日月土同列子午卯酉为殿局——"太陽太陰與土星, 子午卯酉為殿局。"妙度歌首格"太陽東出度經房, 腰下須懸金印黃"。行度一面,日一日一度,有盈缩而无迟留逆伏之名,其吉凶转以晦朔弦望与晨夕取之;朔日日月同度为蚀之所系,"太陽朔日怕羅㬋"。
交会生克与剥杂:合璧争光与同宫前后
与月同宫分两支:日月同宫或对照、三合照而庙旺者贵,"太陽太隂同宫或對照或三合照是也然須廟旺方為"——昼得日、夜得月,日居强宫、月当望夜,又无难星侵凌,方许富贵双全;反此者昼失日、夜失月,或难星交会其间,同宫不为合璧反为相犯。
- 与火:"生時火伏日同宫先代家資盡消滅"——火罗与日争光为古法大忌;丑生人以火罗为地雌、甲生人以火罗掌羊刃者其凶尤著,火为恩用而有制则祸减。
- 与土:同宫分前后,"日在前損父母財産及主惡死",日在后主大贵,一前一后两断。
- 与木:木附太阳曰青龙捧御,"如木與太陽同宮,名為向陽花木,必然早占鰲頭,富貴之人也";然木在日前蔽其光,向阳反为遮阳,格由此坏。
- 与金水:金附太阳曰白虎从驾,"金星輔日臨文還取髙科",金水引从为强宫得助之正配;水分朝背——"水朝太陽為官主朝君"主少年科第,"水背太陽為官主退伏"主老无出身。
- 与四余:会罗计主交蚀克剥父母;紫气近太阳则掩光,虽吉不以近日为用;日遇月孛前后皆不吉而后重于前。
四日度(星、房、昴、虚)坐命以日为主,其忌在火罗:"晝生忌《火羅》。〈火羅與日爭光〉火為羊刃"——此忌有生年条件,非其刃非其雌又得别星救应者灾减。以恩用仇难论之:日为用星,取昼生庙旺、金水引从;日为难轴所系,忌火罗增势、朔望交蚀。
经籍源流与流派口径:性情论之德与昼夜星单之异
"日之為性,寬緩慈心,有大人之氣量,習君子之威儀。" ——《性情论》
此句出其论星曜性情之章,为日之德目总评:宽缓慈心言其量,君子威仪言其仪,君父之象由此而立。三辰通载以太阳冠于其逐星诸卷,每星依总论、庙旺、行度、同宫、照临十二宫之序展开,日节与五星节之别在无顺逆留伏专论。两说并存者有二:昼夜阴阳星的名单诸传不一,有以日木土水为阳星者,另有诗传互异,诸传共有者惟"日为昼星之首"一事;庙旺逐格度数,登殿入庙表与三辰通载总论互校无冲突。化曜一面,日之禄主干为乙、丙、壬,兼化魁、催官;又一传谓"乙生人,日乃文昌天廚",丙、戊生人以日为刃父——乙生人见日为文昌之贵,丙戊生人见日则刃父并至,判法随生年干而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