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局本义与源流
日月并明,为日月系贵格之一。日月分居四正而合格,昼生尤合。《果老星宗》辑本日月合格列"日月并明(昼生合格)"之目,其宫度为居垣(日居午、月居未)或升殿(月躔张、危、毕、心)。
耶律立日月并明之说,谓日月之次舍在天相近,故在子午卯酉四正;子为帝座、午为端门、卯为明堂。四正之位既定,日月各得其分,其明乃并。古法另立正格一句:"貴人日月要分明,日月分明是貴人。"——日月分明者即贵人之候,此为并明之的义。
并明与合璧,同出日月系而取义有别。合璧取其合:日月同宫、对照或三合照,须庙旺方为合;并明取其分:日月分居四正,各据一方而相对著明。一取合聚之光,一取分照之明,两格同名门而不同条,取格时先辨其取义。
安星定位与成立条件
成立要件有二。其一,日月分居子午卯酉四正之位,其关系为分居四正,非泛然在盘;其二,日月合格——宫度为居垣(日居午、月居未)或升殿(月躔张、危、毕、心)。昼生者得其正用,尤合。
四正既定,尚须察其组配。日午月子、日卯月酉皆富贵;月卯日酉皆贱命。同为四正之日月,组配不同则贵贱反,故报格不可只言日月居四正。宫度之验又有居垣、升殿之别:日居午为居垣,月居未为居垣;月躔张、危、毕、心四宿为升殿。居垣者得本位之正,升殿者得宿度之贵,两者以合为断。
破格有二向。一为日月自身失位:日居月位、月到日宫、日躔月度、月躔日宿,谓之阴阳反背;日西月东为阴阳背行,晦朔夜生为阴阳俱晦,日北月南、日月失所皆入忌格。二为所拱所夹之宫不良:日月拱命拱二主皆贵,拱田财必发,拱疾厄少疾病;若拱夹刃雄、的劫、廉锋、耗符、孤寡、刑害之属,则贵格转为忌格。
· 日月分居四正:昼生合格,日午月子、日卯月酉皆富贵。 · 居垣或升殿:日居午、月居未,或月躔张危毕心。 · 拱命拱二主、拱田财:皆贵格之候,拱疾厄少疾病。
· 日月互居其位:日居月位、月到日宫、日躔月度、月躔日宿,格破。 · 阴阳背行俱晦:日西月东、晦朔夜生,入忌格。 · 拱夹刃雄的劫:所拱所夹之宫不良,反主凶。 ::: 并明之深浅,先看日月之向背明晦。昼得日、夜得月,且庙旺而无难星侵凌者,方许富贵双全;反此者昼失日、夜失月,或难星交会其间,日月虽同宫,不为合璧而反为相犯。 四正之外,子午卯酉之殿局以日月土同列为目,日月分居四正而前后引从匀停者其气聚。引从之制,引领远、从领近:月前三十度内有吉星为引、后三十度内有吉星为从,引从俱得吉星者,日月之明有所辅。又,所拱所夹之宫为命、财、田、官、福、妻、嗣者,皆为贵格之候;拱夹奴仆、疾厄、迁移、兄弟、相貌诸弱宫者入忌类。拱夹之吉凶系于所夹之星,此为日月系之通例。 文本之系:本格之目出《果老星宗》辑本日月合格条;日月并明之说见《星学大成》卷十耶律之篇;《果老星宗》辑本《日月著明》立其正格句;《星命溯源》卷四日月拱夹系列为其拱夹之目。 流派辨有三。其一,四正之取与日月失所之忌,两说并存:果老日月忌格以日月失所(日居西北、月在东南)为忌,耶律日月并明以子午卯酉四正为贵,并不以西北东南为专忌;两说条件语境不同,并录不斥。其二,阴阳反背:日居月度、月居日度为反背,主庶生二母;此为组配之变例,与本格并察,不可以一断概之。其三,拱夹之辨:果老以所夹之星定吉凶,所夹为吉曜则贵、为煞曜则凶;《乾元秘旨》之夹格说较果老从严,谓两星拱命主须以无混杂为贵,且夹之吉凶须察其与命度是否经络贯串,未贯串者不见灾祥。两说为一事之两面:所夹之星言其物,贯串言其到与不到,并录不混。 · 贵显:日月分明者,古法谓之贵人之候,昼生得日、夜生得月,其明乃全。 · 父母六亲:日月为父母之象,拱夹命宫者得其荫;日月受蚀、拱夹煞曜者,六亲之应另有其断。 · 疾病:日月拱疾厄者少疾病;拱夹刃雄的劫者,其应向凶。 · 庶出之应:日月互居其度,阴阳反背,主庶生二母。 · 官禄与田财:日月拱官禄者贵显有阶,拱田财者资产丰阜;所拱之宫为妻嗣者,其应在婚姻与嗣息。 断法落点:先看日月是否分居四正,次看组配,次看庙旺与难星,次看所拱所夹之宫,四层俱过,方以贵格出语。应期以日月所拱之宫所辖大限与流年之加临为据;日月明晦不因应期未至而作两可之断。 推演之序:一查日月是否分居四正;二查其组配为日午月子、日卯月酉之属,还是月卯日酉之属;三查居垣升殿与昼夜之合;四查有无难星侵凌、阴阳背行俱晦;五查所拱所夹之宫为命财田官福妻嗣,还是刃雄的劫与诸弱宫;六查引从夹拱之匀停与吉凶;七查行限以定应期。古法之取格,不以一处之合即许其贵,必诸层相参而后出语。 :::inquiry · 「我盘中日月是否分居四正?是日午月子、日卯月酉之贵配,还是月卯日酉之贱配?」 · 「日月的宫度是居垣、升殿,还是互居其位、阴阳反背?」 · 「昼夜与庙旺如何?有无难星侵凌、晦朔夜生之忌?」 · 「日月所拱所夹之宫是命财田官福妻嗣,还是刃雄的劫与弱宫?」 · 「日月并明之应落在哪一限?应期以何宫、何限为据?」 ::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