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局本义与源流
金助月华,为五星合格之一。金月同宫,夜生秋月为奇,助月之光。金为月之助,月得金之光而益明,故名金助月华。其宫为未,或同巳申;果老系以此为五星合格之吉格。
《五星壁奥经》清台四十格以金月同酉为长庚入命,另立金月互垣之别格,谓金与月两宫之主互换其位者,主福之绵远。金月之会,一名而三系所取之宫不同,本目并录,注明所出。
金助月华、长庚入命、金月互垣三名各是一义:金助月华取光之相助,长庚入命取金星入命之象,金月互垣取两宫之主互换其位;三名同以金月相会为体,而所重不同——一重其明,一重其位,一重其换。取格时先辨所据之名,再核其条件。
安星定位与成立条件
成立要件有三。其一,金月同宫:金与月同居一宫,其宫或未,或巳申。其二,夜生:月为夜之主,夜生则月得其用,金助之而光显。其三,秋令:秋月最明、金气亦清,故夜生秋月为奇。
月之宫度为未,未为月垣,月居未者得本位之正;月之时期以弦望为重,望前弦后之月其光渐盈,金助之而益明,晦朔之月其光本隐,金虽助而不得其地。金之昼夜亦有其分:昼生之金附日而行,夜生之金得月之照,两曜相得者其气乃清。
另有一层为互垣:金月互垣者,两宫之主互换其位,亦为清台所立之贵格。互垣之成须两主皆生旺,所互换之宫不居恶弱,方为真互垣;两主受克失地者,互垣失其实。金为妻妾之星、月为身星,两处相得者,其应在一身与内助之间。
同宫之外,尚有同度一层:金月同宫而度相接者,光之相助为紧;同宫而隔度者,其助为松。未为月垣,月居未而金来同之者,月得其位、金得其地,其格最正;巳申之次,取其金水相涵之意,亦为可成之宫。
· 金月同宫于未(或巳申):助月之光,其气清。 · 夜生、秋令:月得其用,金气亦清,为奇。 · 金月互垣、两主生旺:主福绵远。
· 昼月、冬生:金助月华无益。 · 立命寅亥(木宫):金为克木之难、月为身,名成安身傍鬼。 · 互垣而两主受克失地:互垣失实,福不绵远。 ::: 金助月华之成否,不独在星之同宫,兼在立命之宫与恩难之分。同一金月相会之象,立命木宫(寅亥)者,金为克木之难、月为身,其名反成安身傍鬼;立命金宫者,金为我之本类,其应又别。此即落宫之要:同一天象,因立命宫五行不同而恩难翻覆,故取名之先须定命宫与恩难,再定格名之向背。 月之光易为土计所掩,亦易为罗计所蚀:月与土计同宫则掩月,逢罗计则有交蚀。金助月华之盘,月之四周无掩蚀之星者,其光乃全;有之则金虽助而月明犹损。又,金月互垣与金助月华为一名一实之两目:一论光之相助,一论位之互换,两目须分别核实。 文本之系:本格出《果老星宗》辑本五星合格之条;《琴堂五星会论》以金月同未,或同巳申为其宫位;《五星壁奥经》清台四十格以金月同酉为长庚入命,另立金月互垣之目,谓主福之绵远。三处名目与宫位微异,并录。 流派辨有二。其一,宫位之宽严:果老以未为正,琴堂兼取巳申,清台别取酉;同格而所取之宫不同,报格须声明所据。其二,名与实之两层:金助月华言其光之助,金月互垣言其位之换,一名一实,不可互代;互垣之断又以两主生旺为条件,生旺者福绵,失地者减。 · 文采与清望:月为身、为母,金助其光,主仪表清润、文采有闻;夜生秋月者其应尤清。 · 妻妾与财帛:金为妻妾之星,月为身星,金月相得者内助有力、财帛有源。 · 福泽之绵远:金月互垣而两主生旺者,主福之绵远,非一时之利。 · 变例:立命寅亥者,金助月华反成安身傍鬼,其应向克;此为落宫轴之例,须先定命宫五行再出断。 · 行限:限交金月之宫,视两曜之庙旺与掩蚀,以定顺逆。 · 母与内助:月为母与身之象,金助其光者,其应在母身之安与内助之力;罗计土计掩之,则所应之处先折。 · 财帛之源:金为妻妾之星,亦主财帛之源;金月相得而互垣有情者,其应在资用之润。 断法落点:先看金月是否同宫、宫在未还是巳申酉,次看夜生秋令之合,次看立命之宫与恩难之分,次看月有无土计罗计之掩蚀,四层俱明而后出语。断语之向背,以夜生秋令与立命之宫为断;其应在文采、妻妾与财帛者,以所会之星与所居之宫取之,应期归大限与流年。 推演之序:一查金与月是否同宫;二查其宫为未、巳申还是酉;三查是否夜生、是否秋令;四查立命之宫,金为恩还是为难;五查月之四周有无掩蚀;六查金月互垣与否及两主生旺;七查行限以定应期。 :::inquiry · 「我盘中金与月是否同宫?其宫落在未、巳申还是酉?」 · 「我是夜生还是昼生?生于秋令与否?金助月华之奇成不成?」 · 「我立命何宫?金于我为恩、为用,还是为克木之难?」 · 「月之四周有无土计、罗计掩蚀?互垣之两主生旺否?」 · 「金助月华之应落在哪一限?福泽与文采各应在何处?」 ::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