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局本义与源流
金骑人马,为四刑忌之一。金星入寅——寅为人马之宫,故曰金骑人马。四刑忌者,命限逢怒星处其刑地:金骑人马(寅)、土埋双女(巳)、火烧牛角(酉)、木打宝瓶(子)。《果老星宗》辑本《四刑忌》立其目,《壁奥经》灵台一百二十格亦立"金騎人馬壽難堅"之断。
金骑人马之名,本为凶兆之名;然其断有两向:忌用之外别有正用,命寅尾度金星相会而又为岁驾者,主禄享千钟,不可概以不吉论。名与实分两层——凶兆之名是一层,有救之实又是一层。
四刑忌皆以怒星处刑地立名,四者并列而同条异断:金骑人马在寅、土埋双女在巳、火烧牛角在酉、木打宝瓶在子。忌躔之歌则逐星列所忌之宿,与四刑忌之逐宫者别为一层:一以宫论,一以宿论,两存而不同条。怒星得时犹有救,此为四刑忌破格之通则。
安星定位与成立条件
忌向之成立:金星躔寅宫,命限逢之为怒星处其刑地。《星学大成》卷一怒宫歌列其目并总断,谓三限之星俱值此者终身贫苦走他乡;灵台则以金骑人马主寿难坚,火在申冲克者为下格。
正用之成立:命寅尾度金星相会又为岁驾者,为"我骑他"——金为我所乘,反主禄享千钟;此与忌向同宫而异断,其分在岁驾之有无与立命之度。《分金论》又有纳音一层:凡纳音星照命克命者不为忌,故金骑人马之忌亦以纳音照本家者不忌。
· 命寅尾度、金星相会又为岁驾:金为我所乘,主禄享千钟。 · 金骑人马遇土:有救则吉,有救皆善。 · 为命主:本凶兆若为命主,反以吉论。 · 纳音照命:纳音星照命克命者不为忌。
· 金入寅而命限逢之:怒星处刑地,主贫苦恓惶。 · 罗犯:仆从妻子早离。 · 无助无救:有救皆善、无助则凶。 · 三限俱值:终身贫苦走他乡。 ::: 金骑人马之断,最要者为宫位与昼夜之分流。古法立"此宫與酉宫金騎人馬不同"之句:同是金骑人马之名,辰宫论者与酉宫论者不同——酉昼见为凶、辰夜生有祸,两向并存。故断此格必以立命之宫与昼夜为分流之轴,不可用单一吉凶概之。 救解之目有三:金骑人马遇土则吉,有救皆善、无助则凶;为命主者反以吉论;纳音照本家者不忌。三目俱以条件为断:遇土者取其生金之义,命主者取其用杀为权之义,纳音者取其照本家之义。罗犯一层则别为应事:罗睺犯之,仆从妻子早离;此为格之枝节,不入格之成破。救解与分流二层有先后:先看有无救解,再看宫位昼夜之分;有救者虽在忌地而不重,无救者虽得正用之位亦须防其再逢。 文本之系:怒宫歌之总断出《星学大成》卷一;《果老星宗》辑本《补遗格局》立"金騎人馬我騎他"之正用;碧玉真经立救解之句;《琴堂指金歌》立命主转吉之说;《分金论》立纳音照命之变例;诸条并录。 流派辨有二。其一,果老以金骑人马为四刑忌之一,其断从严;琴堂以命主转吉为说,本凶兆若为命主则反以吉论;碧玉则以有救无救为断。三说条件不同,并录而不相代。其二,宫位与昼夜之分流:同卷明立辰宫与酉宫不同、酉昼见为凶、辰夜生有祸之两读;凡报此格者先声明所据之宫与昼夜,再出行限之断。 · 寿元:金骑人马寿难坚,火在申冲克者为下格;此为条件断,其应视救解与并会。 · 财禄与迁转:正用者主禄享千钟;忌用者终身贫苦走他乡,财禄多耗。 · 六亲:罗犯者仆从妻子早离,其应在人事之离散。 · 事业:为命主而反吉者,其应在权柄之用——以煞为权,事业反成。 · 行限:三限俱值者其应重,一限逢之者只作限内之阻,须与救星并验。 · 性情与行事:金骑人马坐命而无所救者,其应在刚锐招损、进退失据;得救与为命主者,其锐反为可用之力。 断法落点:先定金星是否入寅、命限是否逢之,次看是否又为岁驾而成正用,次看有无土星、纳音与命主之救解,次看立命之宫与昼夜之分,次看罗犯之应,五层俱明而后出语。应期以限路交关与流年之并会为据;忌用之应向背,以救解之有无为断:无救者其应重,有救者其应轻。 推演之序:一查金星是否躔寅;二查命限是否逢此怒星;三查金星是否又为岁驾、立命是否在寅尾度;四查有无土星之救与纳音照本家;五查所关之星是否为命主;六查立命之宫为辰为酉与昼夜之分;七查罗犯与否;八叠行限以定应期。诸验之中,宫位与昼夜之分流最重——同一金骑人马之名,辰酉异宫、昼夜异断,先分流而后出语。 :::inquiry · 「我盘中金星是否入寅?命限几何时交此怒星?」 · 「金星是否又为岁驾、立命在寅尾度?我骑他的正用成不成?」 · 「有无土星之救、纳音照命之解?金骑人马的凶向减到几分?」 · 「此星于我是命主吗?立命在辰宫还是酉宫,昼生还是夜生?」 · 「罗睺是否相犯?行限逢此,是三限俱值还是一限独逢?」 ::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