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义
惊蛰是二十四节气第三节,太阳地心视黄经到达 345° 时交节,位于雨水之后、春分之前。雷声或昆虫活动是物候描述,不是交节条件。
位置与传统含义
传统农时把惊蛰与春雷始鸣、蛰虫出土和耕作启动联系起来。雷暴发生时间受地方气候影响,不能用一地的天气反推所有地点已经交节。
时间与术法使用
记录惊蛰前后应保留原始钟表时间、地点、时区、交节来源和换算结果。以节气分月的术法可以使用这个时刻作为节点,但农历月和气象季节仍是不同字段。
判断例与相关概念
若交节表给出北京时间 3 月 5 日 10:18,10:00 的记录为惊蛰前,10:30 的记录为惊蛰后;只写“3 月 5 日”无法完成比较。相关概念:雨水、春分、节气交接。天文定义参照 GB/T 33661—2017。